
拆除烟囱(砖、砼),水塔拆除,各种铁截架拆除,拆除高空砼制框架,钢烟囱拆除,及其它高难度拆除工程等。
烟囱拆除项目中消防保卫措施
1、在烟囱拆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警卫室,建立警卫制度和现场保卫记录。
2、施工工地成立由工长兼任组长的消防保卫小组,组员相对固定,建立领导值班制度,定期对工地消防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。
3、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,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、防火教育,建立一支技术熟练、经验丰富的义务消防队。
4、施工现场备用足够的消防器材;设置消火栓;消防器材按“五五”配置;消火栓井涂上红漆,注明“消火栓”。
5、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业主同意,由工长亲自审批;明火附近不行有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6、现场应设置循环消防车道,宽度不少于3.5米,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,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。
7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单独存放,专人负责,必须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。
8、施工中,易产生可燃、有毒气体时,应保证隧道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。
9、施工中使用的易燃、易爆材料,严禁在施工现场存放,并以当日作业的需示量发放。
10、施工中的明火作业,必须配备固定的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;一切用火必须办理用火手续,经批准后,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;下班后,交回动火证。
11、施工现场严禁吸烟。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。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用电设备及工具。
12、在施工过程中,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,特别是在进行电焊、油漆、保温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,要有具体防火要求。